成功個案 3

甘先生52歲,是位裝修判頭。在董生時代買了層公屋,之後結婚與太太同住至去年。後來因為被太太發現外遇,要求離婚,需要支付一筆高達80萬的贍養費,加上自己因嗜賭而欠下的23萬,總共103萬的債務讓甘先生打算賣樓套現。但因甘先生未有按時支付贍養費而被太太將物業釘契。

甘先生向「安芯」求助,表示極度徬徨,既要即時向前妻支付贍養費,更因為物業被釘契而未能將物業出售。

「安芯」在評估及分析其方案後,得悉甘先生名下物業是公共房屋,符合房屋署的免補加按條例中的「業主因離婚 / 分居而致需向配偶付還樓價或支付贍養費」規定。最終「安芯」為甘先生先解除物業釘契,再向房屋署申請未補地價居屋加按,並同時獲得銀行的貸款批核,月供大幅減至$11,200,同時甘先生仍可繼續居於自己的物業,不需要為別人供樓。

財務公司貸款分期 安芯 - 重新加按計劃
貸款金額 $1,050,000 $1,050,000
每月還款 $35,000 $11,2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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